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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函证业务公告

2022-08-17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称《操作指引》)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函证处理模式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会计结算部人工集中处理模式,其营业部及参花支行均由总行会计结算部人工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至总行地址。

二、函证受理方式及材料

(一)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二)采取邮寄方式的,则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收费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延吉和润村镇银行收费标准》执行。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函证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简称

地址

业务联系电话

业务投诉电话

 

会计结算部

吉林省延吉市民俗园商业街S1区1.2.3.4.5号

 

0433-2690578

 

0433-2690575

如有疑问,可拨打延吉和润村镇银行业务联系电话0433-2690578

特此公告

延吉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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