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函证处理模式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会计结算部人工集中处理模式,其营业部及参花支行均由总行会计结算部人工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至总行地址。
二、函证受理方式及材料
(一)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二)采取邮寄方式的,则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收费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延吉和润村镇银行收费标准》执行。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函证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简称 |
地址 |
业务联系电话 |
业务投诉电话 |
会计结算部 |
吉林省延吉市民俗园商业街S1区1.2.3.4.5号 |
0433-2690578 |
0433-2690575 |
如有疑问,可拨打延吉和润村镇银行业务联系电话0433-2690578。
特此公告
延吉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