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 来源:本站
案例:李奶奶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三年期养老养生协议,公司承诺三年后10万元将全额返还。同时合同期内李阿婆还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一些活动,及定期收到一点“收益”。然而合同到期后,这家公司并未返还这笔10万元的钱款,而是让李奶奶又续签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老人续签了。但第二份合同到期后,公司又让她再续了一年。李阿婆不愿意再续签合同了,但10万元这家公司却一直不退还。
律师在详细了解李奶奶的情况后,认为这家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乃至集资诈骗犯罪。李奶奶应当尽快带好相关材料,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分析: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前要与家人商量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牢记“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参加所谓的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等活动,不要被不法分子嘘寒问暖、上门服务的虚假伪善“亲情关怀”所迷惑,把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送到犯罪分子手中。